党委组织部是医院党委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医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拟订党委组织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

   (二)协助院党委做好科级干部的考察、考核、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科级干部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等工作,为党委配备干部提供可靠依据,并根据党委的决定,按程序办理干部任免手续。

    2.贯彻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全院科级干部、业务干部的政治教育、管理培训工作。

    3.建立科学完善的干部考核监督机制,做好科级干部的考核、监督工作。

   (三)负责职能部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1.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基层组织的分布和设置,负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对其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负责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

   (五)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负责全院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组织生活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各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广大党员在医院各项事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全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党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工作。

    3.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管理党费以及党内统计工作。

   (六)发展党员工作

    1.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拟订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做好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2.负责全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指导和配合学校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工作。

   (七)部门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

    1.抓好组织部工作人员的党建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把组织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

    2.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3.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收缴保管、审核备案工作。

    4.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统战部是党委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学校党委统战部的有关指示及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并负责了解和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统一战线队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三)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配合院党委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听取民主党派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对象联系。关心医院统一战线各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医院民主党派、知联会等组织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服务。

(五)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的培养、选拔、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做好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六)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围绕医院发展建设进行专题调研,为医院的改革发展献计出力。

(七)协调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做好全院职工的宗教信仰情况排查调研工作,指导各党总支做好信教人员的跟踪、教育与引导;与相关部门配合排查医院非法传教渗透情况,切实做好抵御渗透和防范传教工作。

(八)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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